因佳酿酒厂生产的佳酿白酒与津酒公司生产的佳酿白酒,使用的包装极其相似,津酒公司以佳酿酒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对方告上法庭。日前,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,判令佳酿酒厂停止使用涉诉包装,并赔偿津酒公司4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双方均未上诉,判决...